唯识与中观(三十一)
南怀瑾
原文:“有外道执。地水火风极微。实常。能生粗色。所生粗色不越因量。虽是无常而体实有。彼亦非理。所以者何。所执极微若有方分。如蚁行等。体应非实。若无方分。如心心所。应不共聚生粗果色。既能生果。如彼所生。如何可说极微常住。
又所生果。不越因量。应如极微不名粗色。则此果色。应非眼等色根所取。便违自执。若谓果色量德合故。非粗似粗色根能取。所执果色既同因量。应如极微无粗德合。或应极微亦粗德合。如粗果色。处无别故。若谓果色遍在自因。因非一故可名粗者。则此果色体应非一。如所在因。处各别故。既尔此果还不成粗。由此亦非色根所取。若果多分合故成粗。多因极微合应非细。足成根境何用果为。既多分成。应非实有。则汝所执前后相违
又果与因俱有质碍。应不同处。如二极微。若谓果因体相受入。如沙受水药入镕铜。谁许沙铜体受水药。或应离变非一非常。又粗色果体若是一。得一分时应得一切。彼此一故。彼应如此
不许违理。许便违事。故彼所执进退不成。但是随情虚妄计度。然诸外道品类虽多。所执有法不过四种。一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一。如数论等。彼执非理。所以者何。勿一切法即有性故。皆如有性。体无差别便违三德我等体异。亦违世间诸法差别。又若色等即色等性。色等应无青黄等异。二执有法与有等性。其体定异。如胜论等。彼执非理。所以者何。勿一切法非有性故。如已灭无。体不可得。便违实等自体非无。亦违世间现见有物。又若色等非色等性。应如声等。非眼等境。三执有法与有等性。亦一亦异。如无惭等。彼执非理。所以者何。一异同前一异过故。二相相违。体应别故。一异体同俱不成故。勿一切法皆同一体。或应一异是假非实。而执为实理定不成。四执有法与有等性。非一非异。如邪命等。彼执非理。所以者何。非一异执同异一故。非一异言为遮为表。
若唯是表应不双非。若但是遮应无所执。亦遮亦表应互相违。非表非遮。应成戏论。又非一异。违世共知有一异物。亦违自宗色等有法决定实有。是故彼言唯矫避过。诸有智者勿谬许之。
余乘所执离识实有色等诸法。如何非有彼所执色不相应行。及诸无为。理非有故。”
《成唯识论》卷一,十九页。偏向于物质不灭论的思想,属于印度哲学的一个学派,那么在印度哲学里这个学派叫胜世(顺世?)外道,佛经给它加上“外道”两个字,就是胜世学派。这一学派相近于自然主义,可是又不同,所以不能类比的,不能把西方、中国的拿来随便比方。那么他们认为这个生命啊,也有一点生生不已那个味道,但是与中国易经的生生不已不同。道理就是我们再重复这个原文,上次刚提了一点,怕连不起来浪费一段,只好倒转来:
“有外道执,地水火风(物质的)极微,实常能生粗色。”地水火风就是物质的这些元素。那么,它能够生生不已地连续下去,一代一代连续下去。提到这一点,我们研究哲学的觉得非常有趣,我们现在人类的思想始终没有逃过古人。譬如研究希腊哲学也晓得,在希腊古代的学派,有一派也是主张类同的思想的,物质不灭的。同时,关于宇宙原生,这个宇宙怎么样起来?在希腊哲学、印度哲学、胜世学派,乃至中国的哲学思想,都有。第一个,这个宇宙世界开始生长,是水做的,水慢慢冻拢来;那么有些主张不是水,是地水火风一起来的;各种各样,人类思想花样真多。这个人啊,聪明到好笨,到现在还是解决不了问题。这个胜世外道这一学派也是这样说。
“所生粗色,不越因量,虽是无常,而体实有。”粗色就是物质世界这些地水火风,我们看得到、摸得着的。那么,它这个物质的种子是不灭的,生出来这个物质世界地水火风,乃至变成我们人的肉体,一代一代生下来。那么,“不越”,不会超越。“因”,这个因字也像米呀、谷子啊、麦子啊这个种子,这个种子是它的本因,不变的。“量”,这个量数的问题、大小的问题。那么因、量,因生量(地水火风的量),生出物质世界;现象上看到是无常的,虽是无常而体实有,这个物质它本身的体,它永远是存在的。所以唯识批驳,“彼亦非理”,不合道理。
“所以者何?”什么理由?他说你们认为“所执(的)极微,若有方分。”有四方上下,现在科学的名称就是有没有时间、空间的差别存在。所以我们中文的翻译,引用爱因斯坦的思想,就是几度空间这个问题,一度空间、二度空间、三度空间、四度空间这个问题,这就是方分。
“如蚁行等。”我们上次讲过,譬如蚂蚁爬,蚂蚁没有上下方分的分别,因此蚂蚁可以在顶上、笔头上倒转来爬。我们看到是倒转来,认为它颠倒,它没有觉得颠倒,像我们走路一样,它觉得很正常。那么现在这里提出来,他说你所认为的极微,有没有方分?“如蚁行等,体应非实。”那么这个体就应该是虚假的、虚幻的,没有个真实物质之体。
“若无方分,如心心所。”像我们的思想、心理作用。“应不共聚生粗果色。”心理作用没有办法,我们心里想一个苹果,想不出来的。苹果一个实体,一定要到树上去摘来,拿钱去买来,手里拿到一个实体的东西。不是我坐在这里一想,苹果就在嘴里吃了,不可能。
“既能生果,如彼所生,如何可说极微常住。”既然说有一个因子生出来果,那么可见是生灭法了,有生便有死;怎么样说物质的极微……极微是佛学的古老的名称,可以用我们的观念说是最后的,不能讲是“能”,现在科学上所讲的“能”是另外的看法。现在如果哲学跟科学碰头了,这个能究竟有没有方分?有几度空间的问题了。加上时间,这是个大问题。不过现在科学还没有到,快要跟哲学俩碰头去了。那么这个新产生的学问已经有了,美国已经开始了,不过还没有成熟,叫做综合科学,接近到哲学范围去了。现在在讲极微,不是“能”的问题。极微等于说是原子、核子,那个最初的那个物质的东西。他说那么这样,怎么可以说这个极微、这个物质是不灭的?
“又所生果。”他说你譬如说我们这个人,由父母生我们这个身体,这个生命的得来,等于是父母是因子,留下来这个果。我们祖父母是父母的因子,一代一代。“又所生果,不越因量。”不会超越于因的范围、量的范围。
“应如极微不名粗色。”那么应该同极微一样,极微是看不见的,这个就不能叫它是粗色了,不能叫它是真正的物质。
“则此果色,应非眼等色根所取,便违自执。”那么,如果是这样的话,我们现在所生的果,譬如火再产生火、水再变成水,这个果色应该不是这个肉眼看得到的;那不是肉眼看得到,你不能假设、不能假定。“便违自执”,你自己所坚执的主张、理论错误了。
“若谓果色量德合故,非粗似粗,色根能取。”如果你认为——这个如果不是假定的,是讲一个事实,他们的理论。我们现在所生的肉体、物质这些东西有个因子,始终那个种子在;他并没有叫种子,也同现在科学一样叫做因子;这个因子发生的,因为“量”不同,“德”,这个德不是道德观念,作用的不同,量、德两个和合而来的。“非粗似粗”,它本来不是像物质世界那么粗重,可有点像。色根就是我们这个眼睛啊、身体啊、生理四大地水火风,色的根,就是这个生理机能;能取,能够看得见的。那么,“所执(的)果色既同因量,应如极微,无粗德合。”他说你所认为的,这个物质世界所发生这个果,果就是成果,色就是物质的物理的这些现象;那么它既然同你的初因(最初的那个因子)、同量一样;好了,这个理论矛盾了,应该像极微一样,像原始的极微一样;“无粗德合”,因为物质本身不灭,它自己能够做主,不靠外面的因缘而结合拢来,“或应极微,亦粗德合。”
我们这一段也是比较快地讲过去了,详细讲牵涉太多,这个东西一牵涉就到现在物理科学、声光电化,所有东西都要归纳进来了,麻烦透了。那么尤其我们一班研究佛学的哲学的,对于科学的问题头大得很。尤其我们在中文里头,这些科学又加上哲学方面、逻辑思想的观念,这三样一碰头啊,专门研究下去,恐怕近视眼要增加三百度,头脑会神经爆炸了。这些问题很大。可是要大家注意,有专门研究的人,或者对现代的科学有基础的人,我倒劝你好好把这一段,还有详细的资料,告诉你们是什么地方,也许由旧的会启发新的一个科学的发现,这都是不可知的,包括很多。
他说你所讲的这个极微,也靠外面物质世界的取得,凑合拢来,所以形成了物质世界,乃至生了这个生命肉体;“处无别故”,处代表了空间、处所,没有差别。
“若谓果色遍在自因,因非一故,可名粗者;则此果色体应非一,如所在因,处各别故。”
再批驳他的理论。你认为我们现在生的这个物质世界,乃至自己现在应用的这个肉体,四大地水火风,这个果上的物质;“遍在自因”,它根本在最初原始这个因里头有,物质不灭,无所不遍。那么这个因呢?譬如生人的肉体,当然现在有些生命,我们人体有许多医药,乃至许多东西,靠物质的化学的成分可以拿来做药,也可以拿来增加生理机能的健康与长寿。那么像这个样子,“因非一故”,这个肉体也好,整个物质世界的物质,它的来因、因素都不是一个的,是多元的,不是一元的。如果这样,是构成这个物质世界的粗色;那么“则此果色体应非一”,好了,我们现在的生命构成显然的是因缘所生,这个体不是一个体,多元凑拢来的。“如所在因”,等于现在的世界;“处各别故”,它的来源各自不同。
“既尔(上面说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,这许多理由,既然这样,)此果还不成粗,由此亦非色根所取。”那么现在生出来,我们这个生命的存在这个果色——所谓粗就是很明显看得见的、摸得着,凭我们肉眼,不要靠科学的仪器,就是摸得到的,这个粗色——由此,基于这个理由,“亦非色根所取”。但是,譬如我们要看原子,原子也是粗色的一种,现在科学讲的电子也属于粗色,肉眼看不见,必须要透过仪器,“亦非色根所取。”
“若果多分合故成粗,多因极微,合应非细,足成根境,何用果为。”譬如我们这个生命,一代生一代,这是果色。这个果色是多元素构成的,“合故成”,因多元素、多种成分合拢来,构成一个物质世界粗色的现象。那么所谓多元,“多因极微”,许多的物质元素合拢来;既然合拢来,可见不是极细的,是粗的。这是只讲文字了,详细的没有讨论。那么构成了根境,就是佛学所讲的根,就是六根、一切的境界。“何用果为?”那不要一代一代生,它永远应该存在啊。
这一段大家听起来比较吃力,因为我们一般人对于真正的逻辑,尤其是对于所谓自然科学、物理科学的观念,理解并不深刻。如果对于这一方面有兴趣的看起来、钻进去,很有兴趣了。所以这一段很快把它跳过去。
“既多分(音份)成,应非实有。则汝所执,前后相违。”如果说物质的世界是各种因素凑合构拢来的,构成了一个物质世界,乃至我们生命这个肉体,是多种因素构拢来,多元素的构拢来。“应非实有”,那个物质本身有生灭的作用。那么你们所认为、主观认定,则汝所坚执,所谓执,就是主观自我的认定;“前后相违”,你的理论上本身自相矛盾,这是不通的。
“又果与因俱有质碍,应不同处,如二极微。”再说,我们现有的物质世界,包括我们肉体的生命,这是果,同最初生的那个初因,那个种子因;“俱有质碍”,是个物质嘛,有实在的东西;不像我们心念的理想,是个虚幻的。既然有质碍,应不同处,一个虚幻的,一个是实体的,这两个是两样事情,这是二(两个)极微,不能够说是做一体论,至少是二元论。
“若谓果因体相受入,如沙受水,药入镕铜,谁许沙铜体受水药?或应离变,非一非常。”提出问题。
假定你认为果,现在我们所看到的物质,譬如手上拿的这个玻璃做的烟灰缸,这是果。玻璃的元素当然不是这个东西,把它兜拢来。譬如我们现在的肉体,父母所生的这个肉体有骨架子、有肉,这是果。初因不是这个东西。那么照现在的科学,就是说因为是精虫色素(染色体)的不同,进入卵脏所变的。这个话注意,是现代科学到这里为止。生命是不是这样来?将来还要发现。是不是染色体作了真正的作用?我们只能说,到我们二十世纪的末期,这个人类的知识、科学的发明是如此,不能做定论。所以真正一个有科学头脑的人,你不一定相信今天的科学是结论——(只)是开始。所以一个学科学的人是不断地向前面去追,今天的成就并不满意,并不是一个定律,这样才有资格学科学。不然呢,大家也觉得初中高中,物理我也上过;物理是物理,你是你啊!毫不相干。那不是科学。
所以说,果跟因,体与相,它的本体同现在的现象;“受”,因为感觉上,“入”,进入我们的身体才感受到。他说我举一个例子,譬如沙子跟水两个融合在一起,我们抓一把沙子放在杯子里,把水倒在一起,那个沙子就变成水里头的沙子,它有湿度的。如果把水放掉了,水分慢慢干了,沙子还是沙子,水还是水,这两个不同,沙跟水是两样事。譬如药,药物、化学的药品,放在一个铜器上面;或者是黄金,我们手上戴的金戒指、金属品,放到一个融化……金属品化成水,黄金也不是黄金、不是固体了,这个里头,这是两个物质的化学的作用,“谁许沙铜体受水药?”后面水、药,真正铜铁石后面那个主宰,就是再进一步像哲学家的问题:世界上最初那个水是怎么样来的?那一点水是怎么样来的?还是菩萨的口水啊,还是上帝的喷嚏打出来的?还是老天爷撒尿撒出来的?究竟最初那一点水哪里来的?你讲一讲?
谁许,“谁”等于禅宗的问题“念佛是谁?”谁使我生来?谁使我死去?父母,我们的祖宗,最初那个人,还没有生来以前,他在哪里?哪里来生的?这个谁做主呢?“谁许沙铜体受水药?”
“或应离变,非一非常。”你说这个不同,沙是沙、水是水,化学药品是化学药品,黄金是黄金,好了,那是多元体的;“非一”嘛,那不是一个的,各有各的来源。“非常”,现有看到物质世界的每一个物质不是永恒存在的,物质是生灭的,不是不灭的。这一点我们注意,到我们二十世纪的人类,科学文明进步,物质不灭论早被推翻了。没有人推翻它,科学进步到……,这个世界,物质不灭论是太古老的思想、落伍的。所以共产主义的思想,它的哲学是根据物质不灭论。现在共产主义者不谈哲学,因为他这个哲学基础垮了嘛,科学进步到现在,物质不灭论站不住了嘛。自从相对论发明以来,这些都自然垮了。人类已经到达太空了,都不是这个事情。那么现在呢,所谓质能互变、能量互变,这一套。“能”是个什么东西还在追,能不是一个固体的,*实体的东西。
所以我们常常提起大家注意,今天的佛学、佛法要弘扬,所有的宗教在哲学理论上,碰到科学都吃瘪,很严重的吃瘪,只有佛学这一部分还不吃瘪。但是要想佛学真正昌明起来,在人类未来的世界,二十一世纪要来临了,在这个时候,一个学佛的,或者自己修道的人,或者是不讲自己修证、要弘扬佛法的人,不碰哲学、不懂哲学啊,那是自杀主义、关门政策,那变成一个很狭隘的宗教的路线,弘扬不开的。人类的文明到底是不断在开展的。这一点希望青年同学们特别要提出来注意的!
刚才讲到非一、非常。“又,粗色果体若是一,得一分时应得一切,彼此一故,彼应如此,不许违理,许便违事。”
这八个字用得非常好,文字,玄奘法师这种翻译。他说现在我们物质世界这些粗色的果体,这是物质的成果。若是一,你认为最初是一元论,这是科学碰到哲学,物质最初是一元论,第一个因子演变出来的。那么好了,当我们得到物质的某一点的时候,得了这一点,“应得一切”,就抓住了全体。因为它这个体是一个嘛,“彼此一故,彼应如此。”“彼此一故”,这是归上面一句,因为这个就是它,它就是这个,换句话说,我们今天抓到茶杯里的水啊,那就有神通了,每个人也有神通,把这个物质的道理。只要天干不下雨,也同那些法师神通一样,喝一口水,嘴里一喷,哦,整个的台湾下大雨了。不过大雨下来都有茶的味道。
比如像古代好几个高僧、国师,跟皇帝俩在一起谈话,正是下面来报告,说外面好久没有下雨啊……皇帝看看法师:“国师啊!师父啊!你看怎么办?”“没有关系,没有关系。”端起前面一杯酒放在嘴里,“噗”一喷,唔,那个地方下大雨。等一下来报告:“下雨了,下大雨!不过那个雨下来有酒味的。”皇帝看看这个国师,两个人笑一笑,这是国师作的法。希望我们出家同学们将来都是这个样子,都是有这一个法,呵!一作一喷就下雨了。就是这个道理啊,得一分时,应得一切啊!“彼此一故”,因为这个就是那个,这个水就是那个水嘛。
“彼应如此,不许违理,许便违事。”如果这个理论成立的话,所以理论上对的,事实上做不到。“彼应如此”,所以应该啊,抓到这一点水,就把天下四大海水就抓在手里了,我们端着这个茶杯,已经把太平洋都收到我的杯子了,因为这个水是一体啊!如果说这个理论依逻辑成立的话,“彼应如此”,应该是这样。“不许”,你一定不答应:这个不可以,这个是空话。“违理”,这个违背原则的。
“许”,如果说应该这样啊,端着茶杯,太平洋就到这里来了;“违事”,事实你做做看!你把太平洋弄进来看!他说请问你怎么办?理论上讲得通,事实上做不到。事实上讲不通,你理论建立是空洞的嘛,是幻想。这是我们这几句话。可是他文字啊,“不许违理”,不许可、不承认,违背了逻辑、违背原则。“许”,如果你承认这个原理是对的,事实上不是,不对的。这是逻辑哟,这八个字,真正的逻辑。
譬如我经常说,讲法律问题,刚刚晚上吃饭,跟我们几位老同学们大家老朋友在谈法律问题,讲法律问题:哎呀,莫名其妙!有很多犯罪的案子啊,又这样、又这样,最后推给社会问题,讲起来很好听。许便违事,不合事实,不合道理;不许,在逻辑上讲很有道理,“不许违理”。
“故彼所执,进退不成。但是随情虚妄计度。”他说因此这一派的最高的哲学理论,“所执”,所主张的那一套哲学思想;“进退不成”,矛盾,都不对。不管进一步来说,或者我退一步说,都违背逻辑的道理,这些都是妄想。“但是随情”,跟着人的、自己个人情绪化的思想来的,“虚妄计度”,一切……[断录]
……跳级跳得很多,把《成唯识论》头上一段,关于人,佛法讲无我。世界上一切的非佛法以外的,所谓印度当年与佛同时存在各种外道之类,认为道、认为生命是有我。那么这个有我的生命中间,派系很多。分开来说,各种修持的方法也很多,修行方法有身上修苦行,很脏的,中国也很多;那么还有各种修法,婆罗门,把他们的哲学理论批驳了。还没有完,下面还有归结,还有小派的,等于我们现在社会上什么道,一贯道、两贯道、三贯道,鸭蛋教、鸡蛋教、各种教,哎呀多得很,各有各一套理论,他一股拉遢把它们收拢来,他做一个差不多接近的总评。
“然诸外道品类虽多,所执有法不过四种。”作结论。他说这些外道们,分门别类,各宗各派,品类多得很。但是它们所坚执的最后修道的哲学理论,一个观念:认为这个生命后面,我们这个生命来源有一个东西。我们也知道佛法是无为法;一切外道都是有为法,包括小乘这个里头,包括佛的弟子们、小乘各学派,下面马上开始批驳小乘学派的东西了。他说归纳起来,所执的有法不过四种:
“一执有法,与有等性,其体定一,如数论等。”一种呢,执着了有法,有法可得、修道是有道可得。我们普通人也有这个观念哦,即使我们学佛的人也要注意哦,学佛的说:修禅定可以证果位,好像果位、初果罗汉、二果罗汉,又罗又汉;那么初果好像橘子一样,二果嘛好像柑子一样,三果大概苹果差不多,四果大了,好像柚子一样,****一样越来越大;大概哦呦大罗汉比西瓜还要大,总认为有个道可得,有个果,“执有法”。“与有”,与一切所有的,世界上的人都要抓一个有嘛,一本钱下去做生意就想发财。那么我们修道呢,牺牲了一切的东西,功名富贵不要,或者剃头发、或者不剃头发,什么事情不管,坐在那里光修……还是做生意嘛,最后要想得一个果,得一个有。如果有这种观念,晓得已经错了。执有法而说。“与有”,与一切世界人的有;“等”,平等,这个“性”。那么如果认为这个道有个果,执有法,“其体定一”,这个道体、诸法之体,确定固定不变地有个东西,那么如我们所报告过的,像数论,《成唯识论》开始所批驳的,第一家就批评数论的。“如数论等”,数论所谓这个哲学家、外道,他们也讲修持讲打坐,是一样的,印度哲学。他说“彼执非理”,这一派总评:都不合逻辑的。
“所以者何?勿一切法即有性故。皆如有性,体无差别。”他说,晓得不要执着一切法。“即有性故”,最后有一个东西。“有性”这个名称我们随便带到,譬如我们现在的一般人所认为学禅宗明心见性,大家有个观念,认为真的有个心可明、性可见,有个境界可得,对不对?差不多会落到这个偏差去了。如果有这样偏差的观念,高明一点不过极果是小乘,还是外道,佛骂小乘还是外道。再差一点,还不如一切真正的外道。“皆如有性,体无差别”,那么所谓有一个道可得、有一个我可成,等于世间法的有,有个“性”,体无差别,这个道体是一。
“便违三德。我等体异,亦违世间诸法差别。”那么,如果有性,体无差别,体是一个,违背了三德。这个三德,实体,就是体、相、用;法身、报身、化身等等。“我等体异”,如果认为所谓我、生命当中这个我,个体不同,也违背了世间诸法的差别。世间是有差别的,并不是无差别的。 未完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