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观法师说持心戒(初行)
这是楞严法门三大主旨之二。 “持心戒者,即是持佛戒。如佛在本经中说:“我毘奈耶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:所谓摄心为戒,因戒生定,因定发慧,是则名为三无漏学。”一般的戒,都是指身口戒,不是心戒;而“佛戒”是心戒,故说:“摄心为戒”,以摄心、摄念,令恶心、恶念不起,名为心戒,是为如来戒。因为既要修“佛定”,故不能光持凡夫、小乘“身、口”之戒——持此戒者,于其持犯,即不能说要具多少缘,且其事成就——如“前人命断”(杀生)、“离本处”(偷盗)、“入胡麻许”(邪淫)、“前人领解”(妄语)、“咽咽得罪”(饮酒)等——方结罪,只要起心动念有恶念,恶心生起,即是有犯,是故名为心戒。故欲修佛定者,须持佛心戒,持心令无杀心、无盗心、无淫心、无妄语心,才有资格修习佛定。至于持佛心戒,于本经中则包含两大单元: 一、四种清净明诲(详见经文卷六) a﹒其心不杀——不起杀心 b﹒其心不盗——不起盗心 c﹒其心不淫——不起淫心 d﹒其心不妄语——不起妄语心 二、三种渐次(详见经文卷七) a﹒除其助因——除五辛 b﹒刳(kū剖开)其正性——断除酒肉、淫欲(包括正淫) c﹒违其现业——不缘六尘,旋元自归 如是持佛戒,身语意三业清净,资粮具足,堪修大定。” (节录自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自序 ) 发布时间:2017年1月21日 17时24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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