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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德诠论、义贯十二处本如来藏性


【诠论】
  佛为“迷色”重于“迷心”的众生,开色法为十一个(五根、六尘),而将心法合为一意根,共十二法,称为十二处。照权教及相宗所说,根一定是在内,而尘一定是在外的。且“入”有二种:一、“取境”之时为以根入尘;二、“受境”(或受尘)时,为以尘入根。故根或尘都可说是能入或所入,所以根、尘都叫作“入”。下文说根尘同源、缚脱无二,同归藏性,如是发明便得无上解脱。  
    【义贯】
  佛言:“是故当知:”能“见” 之眼根“与” 所见之“色、空,俱无” 所生之“处所” 可得,既无生处,既无有体。“即” 所见之“色” 尘“与” 能“见” 之眼根“二处”,体本“虚” 寂,循业“妄” 现,“本非” 由能造之“因缘” 所造,亦“非”属无因之“自然性”(——非有因生,非无因生,本如来藏妙真如不生灭性,循业幻现之相,相妄性真。)【能“听” 之性“与” 所听之“声二处” (耳声二入)、“嗅” 入“与香” 入“二处”、能“尝” 之舌入“与” 所尝之“味” 入二处、身与触二处、意与法二处也复如是——节录者注】    
节录自成观法师《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三》

发布时间:2017年2月26日 12时38分


 

 
 

2002年12月第一版|无了居士}2014年5月第四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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