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师诠论六根互用
【诠论】
在此阿难又引出一个大课题,即依于凡情,计“眼为能见,心为能知”,尤其是“眼为能见”,更是大家所共知、共认的“事实”,而千万想不到,依佛智所证,能见者不是眼,而是心!甚至于能闻者也不是耳,而是心——总而言之,一切见闻觉知,都不是眼耳鼻舌身,而是心,此非凡情所知。所以如上所说,若无心,则虽有眼,可能视而不见,乃至听而不闻,食而不知其味,以其“心不在焉故”。
又,不但死人虽有眼而不能见,有耳不能闻,即连活人,若睡著了,或失心发疯了,或太专注其他事,或作白日梦,都会虽有眼而不见,虽有耳而不闻,故知见闻觉知之事,非有心则不能办;更进一步说,其实见闻觉知等事,都是一心之用,眼耳鼻舌身等,只是一个过道而已。又,见闻觉知之事,不但光有眼耳鼻舌而无心,则不能成办,相反的,有些特殊状况下,即使无眼耳鼻舌等,而有心,亦能成见闻觉知等事;如阿那律无眼而能证天眼通,能视三千界犹如见掌中诃摩勒果;再如人于梦中,自心即能化作种种境界,且有种种见闻觉知;又人于定中,不用现前眼耳等,亦能观见种种庄严境界。至于天眼通、天耳通者、其所见闻更非肉眼肉耳所能及,而此所谓“通”者,即是“心通”,亦即本经中的二十五圣圆通之事。故圆通者,即其心圆满通达,而无隔碍,故其六根互用,乃因其心通无碍之故。然凡夫以心执著,隔碍不通,故计执必眼为视、必心为和,如是区隔执著,故不通,乃至令心之全体功能不能显发;是故自身怀宝而不自知,累劫枉受贫穷。
【诠论】
佛在此又进一步要破心有实体之说,也就是为了彻底破此种凡夫、外道的邪见,及其各种变体,故又细分之为:
一、心为一个整体;二、心分为多体;三、心为同时遍布全身;四、心为不遍布全身,一时只存在于局部。这些都不是空穴来风,都是确实有外道及凡俗学术计著此等妄见。
远的不说,例如一般凡情,都把心的功能分为见、闻、嗅、尝、觉、知等六部分,而各分派给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因此令原本一心的功能,化为六个,变成心好象有六个体一样,这就是本经中所说“分一精明,为六和合”。又,外道理论,及中国与西洋哲学中,皆有所谓一元论、二元论、多元论,此等皆与论心之一体、多体有关。佛为究竟破如是等计著,故在此举出,一并破斥。
节录自成观法师: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一
发布时间:2017年6月17日 15时37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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