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师解说色阴本如来藏性
【义贯】
佛言:“是故当知:”一切众生之“色阴”,体本“虚” 寂,循业“妄” 生,“本非” 由能造之“因缘” 所造,亦“非” 无因无缘“自然” 而有之“性”;(——非有因生,非无因生,乃如来藏妙真如不生灭性,随业缘而幻现之相,相妄性真。)
【诠论】
关于“因缘所生”及“非因缘所生”,可参考《中观论》及《十二门论》。此二论依于第一义而广论因缘。论中言一切法非从因生,非从缘生;若从因生,则因中自有果,因中若已有果,则“因”不应仍名为“因”,当名为“果”;是故知因中无果。因中既无果,则不应言“果”从因生;若不能言果从因生,则“法非从因生”。
其次,若“法从缘生”,则“缘”中应有果;缘中若有果:则不复仍名为“缘”,应名为“果”;故缘中无果。缘中若无果,则不得言“果从缘生”;果若不从缘生,则“法非从缘生”。
例如说“酪从乳生”,然乳中实无酪;乳中若有酪,不应仍名为乳,应名为酪;是故不应言酪从乳生。
然而亦不应言“果不从因缘生”;“果”若不从“因”生,则应随处皆有此果;而事实不然;是故果亦非“不由因生”。如言“酪不由乳生”,亦如是:酪若不由乳生,则石头亦应可出酪;是故不应言“果不从因生”。“果不从缘生”,亦如是。是故不应言“果不从因生”或“不从缘生”。是故当知,果非从因缘生,非不从因缘生,虚妄和合而现有生。
节录自成观法师: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