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师诠论佛说发菩提心
【诠论】
这一节经文中,佛开示说:发菩提心是要有条件的,并不是说:“我要发菩提心”,或“我已发菩提心”,这就可以了。你已发菩提心?你怎么发?发对了吗?如何征验你的菩提心是发对了,或你是真正发了菩提心?即用佛在此所说的这“初心二决定义”(亦即,两种决定应有的条件),这两个条件若都具备了,才算真正发起菩提心。哪两个条件呢?
一、不依生灭之心而发菩提心,也就是不依凡、外、权、小妄想攀缘的六识心,而发菩提心,说即是《金刚经》的“应无所住而生其心”。更进一步言,即是《楞伽经》所说的“离心意意识”。
二、决定捐弃诸有为相,而发菩提心。捐弃诸有为相,即是不住、不著、不依、不缘诸有为相(五欲、六尘、六根、六识),如是而发菩提心,是真发菩提心。若仍住著有为相,贪恋不舍,是不得名为发菩提心。
是故当知,当今世人皆以为发菩提心很容易,亦不知发菩提心还是有条件的!由此看来,真发菩提心,实在不简单,无怪乎经中说:“发心毕竟两无二,如是二心先心难”。若真是如是发心,则是已经与佛同心,与不生不灭相应,是故无上菩提决定当得,不在遥远。值此末法,亦愿冀真修者,皆得如是发心,则如来家业荷担有人,法灯不绝、佛种不断矣!
录自成观法师: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四
发布时间:2017年11月11日 11时49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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