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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师诠论佛说发菩提心

【诠论】

这一节经文中,佛开示说:发菩提心是要有条件的,并不是说:我要发菩提心,或我已发菩提心,这就可以了。你已发菩提心?你怎么发?发对了吗?如何征验你的菩提心是发对了,或你是真正发了菩提心?即用佛在此所说的这初心二决定义(亦即,两种决定应有的条件),这两个条件若都具备了,才算真正发起菩提心。哪两个条件呢?

一、不依生灭之心而发菩提心,也就是不依凡、外、权、小妄想攀缘的六识心,而发菩提心,说即是《金刚经》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。更进一步言,即是《楞伽经》所说的离心意意识

二、决定捐弃诸有为相,而发菩提心。捐弃诸有为相,即是不住、不著、不依、不缘诸有为相(五欲、六尘、六根、六识),如是而发菩提心,是真发菩提心。若仍住著有为相,贪恋不舍,是不得名为发菩提心。

是故当知,当今世人皆以为发菩提心很容易,亦不知发菩提心还是有条件的!由此看来,真发菩提心,实在不简单,无怪乎经中说:发心毕竟两无二,如是二心先心难。若真是如是发心,则是已经与佛同心,与不生不灭相应,是故无上菩提决定当得,不在遥远。值此末法,亦愿冀真修者,皆得如是发心,则如来家业荷担有人,法灯不绝、佛种不断矣!

录自成观法师: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四

发布时间:2017年11月11日 11时49分


 

 
 

2002年12月第一版|无了居士}2014年5月第四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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