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师义贯佛说升堕类别
1.飞升之类——净土、天道、鬼神(想多之众生)
【义贯】
若众生宿修“纯”心观“想”于舍报之后“即”得“飞”升,故“必生”于“天上”,而为天人。“若”于其所修得之“飞心中”,平日亦“兼”修“福”业及“兼”修“慧”业(如供养三宝、听经闻法等),“及与”发种种“净愿”,由于纯想、福慧、净愿之力,当其寿命将尽时,即“自然心开”,得“见十方佛”,故“一切净土”,皆得“随愿往生”。
其他众生若“情少想多”,虽能“轻举”亦“非”能至于“远”处,此类众生“即”成“为飞仙”(由于九想一情)、或“大力鬼王”(由于八想二情)、或“飞行夜叉”(由于七想三情)、或“地行罗刹”(由于六想四情);此等众生皆能“游于四天”,下,其“所去”来“无”有障“碍”。
于此四类众生之中,“其中若有”曾发“善愿”或存“善心”,愿“护持我”佛“法,或”于戒坛“护”持如来“禁戒”,或于平日“随”侍拥护“持戒人;或护” 持“神咒”,而“随”侍“持咒者;或” 于禅堂中“护”修“禅定,保” 护“绥”靖道场,令禅者于所得“法”而得“忍”可、安住。“是等”众生即得“亲住如来座下”,而为如来之内护。
2.不升不堕——人道(情想参半之众生)
【义贯】
若诸众生其“情”与“想均等”(具五分情五分想),故虽“不”能“飞”升,亦“不”致“坠”落至三途,因而多“生于人间”。由于其具有五分“想”,以想之体性为“明”达,“斯”有一半“聪”利之性;复由于其具五分“情”,而情之体性乃能“幽”闭心智,“斯”成一半暗“钝”之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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