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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师义贯佛说人趣之因

负债者互相追债

【义贯】

复次,阿难彼诸众生系从是畜生之身,以酬偿先世所负之,然而若彼,其越所偿者,此等还债众生即于来世还复为人,反过来向债主其剩余的部分(多付的部分)如彼原债主系善业力,兼有福报贤之人,来世仅于人中,不舍人身,而酬还彼负债者前世以畜生身过用之劳力。若彼债主系无福者,则来世为畜生,反受其驱役或售卖,以偿彼”(超收)之价

负命才互相杀食

【义贯】

阿难当知:被反徵之人若用钱物、或卖其身,或役使其力,如是数之后,止,不至越分。然而如于中间杀彼身命,或食其肉,如是杀食之债,乃至经微尘劫数,怨习难忘,彼此相食相诛,以肉还肉、以命还命,递相报复,犹如之车一般,互为人畜,互为高下,无有休息。除了修自性本定奢摩他法,开解照了,返妄契真,可止如是生死业,佛出世,闻佛说法,心开悟解,能解一切冤结外,否则此相杀相食之业报不可停息。

 

节录自成观法师: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第八卷

发布时间:2019年1月13日 18时49分


 

 
 

2002年12月第一版|无了居士}2014年5月第四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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