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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师诠论色阴区宇相和尽相

【诠论】

前面一章色阴区宇可说是修首楞严三昧,证得三昧的最初现象(初相)。此色阴尽章,则是以三昧力照破色阴的最后成果之相。而在这初相末相之间,也就是在照破色阴的过程中,还有十种现象,称为色阴十境,或色阴十魔相,即是下面经文所开示的。然必须明白,客观而言,这色阴十境实是三昧中(定中)所显的十种现象(境界),而这些现象本来是自然的,也不是坏的现象,更不须认为它是魔相;魔与非魔,端在自心之贪爱与否;若自心贪,(或贪爱此相本身,或以此为本而欲贪得其他世法),则不论善相、恶相、甚至中性之相,一切都可成魔相。反之,若自心不贪,则定中所现之一切相皆得名善境界”(如佛所言),乃至所见一切相本自如如,何魔之有?简言之:贪境即魔,了境成佛。故欲修首楞严大定,必须先断三界贪,不着色声香味触法,应无所住,不住色声香味触法,然后堪修大定。

又,以首楞严三昧力照破色阴、超越劫浊之后,依次又继续深入照破受阴、想阴、行阴、识阴、而超越见浊、烦恼浊、众生浊、命浊。五阴中的每一阴之照破过程中,于其定中亦皆各有十种现象产生,故共有四十种阴境”(魔相)产生,详如下面经文之所发挥。 

节录自成观法师: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第九卷

发布时间:2019年4月9日 12时00分


 

 
 

2002年12月第一版|无了居士}2014年5月第四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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