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师义贯佛说受阴尽相(定中末相)
【义贯】
“若”如着“魇”魅、只能见闻而不能动用的区宇之过“咎”已休“歇,其心” 便得“离身”,且能“返观其面”,得意生身,“去住自由,无复留碍,名受阴尽;是人则能超越见浊”;既超越已,即返“观其”受阴“所”生起之原“由”,乃知全由领受前境后所生之“虚明妄想以为其” 受阴生起之“本”(故虽明明有苦受、乐受、舍受等之觉受,但受阴之体,乃虚妄而不可得;其体虽复明显,而实虚妄,纯是妄想颠倒所成。)
节录自成观法师: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第九卷
发布时间:2019年5月20日 10时16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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